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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高集团: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Zheng Quan Zhi Xing·2025-07-10 13:08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的说明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德区悍高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并审 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 现行《公司章程》由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股东大会共召开 15 次会议,股东大会一直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股东认真履行股 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在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逐步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组 成的治理结构。 自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来,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 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尽职尽责,按制度规定切实地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形成了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的公司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