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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天励飞: 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行 政法规、上交所业务规则以及《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 务信息等事项进行检查监督。 第五条 内审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审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 监督指导。内审部发现公司重大问题或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 告。 第六条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 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