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微微电: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第一条 为确保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 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时,根据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的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 文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信息披露文件 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 定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