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北向投资者,沪深交易所发布
Jin Rong Shi Bao·2025-07-12 03:38
7月11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沪股通投资者程序化 交易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3号——深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以下统称 《报告指引》),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深股通投资者纳入程序化交易报告范畴,对沪深股通程序化 交易投资者的报告内容、报告时限、报告路径、管理要求等作出细化规定。 整体来看,沪深交易所对沪深股通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的报告要求与内地现有程序化交易报告的有关规定 保持一致,同时兼顾香港市场实际情况,对部分条款及填报字段进行了适应性调整,并为市场预留了较 为充分的准备时间。据悉,《报告指引》将于2026年1月12日起正式实施。正式实施后3个月内,存量投 资者应当完成报告。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报告指引》的发布是落实《证券法》《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以 下简称《管理规定》)以及相关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巩固程序化交易监管基 础,更好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 进一步明确细化要求 沪深交易所表示,《报告指引》在全面吸收相关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深港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实际作出适 应性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