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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小微企业卸下“加价电”包袱
Xin Hua Ri Bao·2025-07-12 20:22

□ 本报记者顾敏 手机屏幕一亮,出租方多收的54660元电费退款到账,扬州超越电子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康标难掩笑意。 这家仪征金山国际电商玩具城的"用电大户",今年用电价格从每千瓦时1元降到0.8元,企业年均用电量 超20万千瓦时,光电费降价,一年就能省下4万多元。"每度电省两毛钱,对大企业不算啥,可对我们小 微企业,这是实打实的减负。"李康标感慨道,"营商环境好不好,就看这些细节。" 这份获得感,源于一场直指"转供电"乱象的专项整治。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来, 仪征市纪委监委聚焦企业"急难愁盼",督促各镇(园区)全面摸排"转供电"相关问题,并联合发展改革 委、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严肃查处、系统治理,让"转供电"电价更加透明。 所谓"转供电",是指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仅有总电表,需要通过产权人或委托的物业服务 企业、经营管理单位等转供电力。价格法明确规定,"转供电"主体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根据省 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相关通知,"转供电"主体有两种收费方式:要么按照规定电价收取电费,变压器和线 路损耗等通过租金、物业费、水电公摊等协商解决;要么预收不超过10%的损耗费,定期公示、多退少 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