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以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包括公开发行和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但不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履行公司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公司应 按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如在存续期间改变或调整募集资金用途,应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自觉维护募集资金的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第五条 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监管 银行")、债券受托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