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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尚待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构成及其职责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泰 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 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 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 策。 第三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 法规,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 都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六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一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