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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环能: 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文件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偿还银行借款。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将得到增强,有利于优化公司 资本结构,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 需求。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 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