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AMC迎监管新规 行业合规经营水平将提高
Zheng Quan Ri Bao·2025-07-16 16:14
7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 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办法》出台是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力举措,有 助于完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制度,引导行业提高风险管理和合规经营水平,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 根据《办法》,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AMC)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从事金融不良资产 批量收购处置等业务的地方金融组织。地方AMC从事金融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须经国家金融 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名单。 自2014年原银保监会公布首批地方AMC名单开始,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地方AMC已经发展为区域金融 安全网的重要一环,在化解区域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纾困实体企业等方面作出了较大贡献。 "《办法》是地方AMC首部统一监管规章。该办法延续了严监管的基调,对地方AMC的发展进行全方位 的规范。"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杨海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的核心亮点在于, 明确了地方AMC的监管框架,以及业务范围、业务经营的区域,指出了主责主业。同时,还明确了地 方AMC公司治理结构、内控体系以及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重点。 一家地方AM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