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试点金融租赁SPV扩围 纳入新能源、动力电池、智能制造、工业母机等四个领域设备资产
Jie Fang Ri Bao·2025-07-18 01:43
记者 沈思怡 2021年12月,原银保监会印发《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管理办法》,对SPV租赁物范围规定为包括 飞机、船舶、集装箱、海洋工程结构物、工程机械、车辆以及认可的其他设备资产。自2023年6月以 来,临港新片区又率先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将SPV租赁物扩围至集成电路设备和算力中心设备,为行业企 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为深入、全面且灵活的金融支持与服务。 作为此前政策的再升级,此次试点将为临港新片区集聚金融租赁上下游机构带来多方面的增量效 应。记者了解到,此次试点启动以来,已有160余家金融租赁公司参与,其中首次在临港新片区设立 SPV的金融租赁公司占比超过50%,更有6家金融租赁公司完成试点项目的储备和落地,业务涵盖此次 扩围的四大领域,总资产规模近40亿元。 "此次扩围更大的意义在于发挥临港先行先试的制度优势,为国家金融改革开放创新试制度、测压 力。"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金贸处处长殷军还表示,此次新政的另一重突破点在于优化跨境服务机制,通 过推进金融租赁公司与SPV外币直接借款、便利跨境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鼓励人民币跨境结算等举 措,完善跨境金融创新体系,降低企业跨境业务成本。 这也意味着,临港新片区将迎来跨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