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科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生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1204 致: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生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王骁驰、赵航参加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下称 "《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 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浙江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