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利达: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深 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利达"或者"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6 号),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实际发行面值总额 1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 8,394,122.6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1,605,877.36 元。上 述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