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林海: 德林海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 本制度所称股东是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大股东"), 以及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特定股东")。本制度所称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由董事会 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 多个证券账户的,应当合并计算。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 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