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林海: 德林海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订)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 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 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经营目标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