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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2025-07-18 16:24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管理制度 第七条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 此制度经公司2025年7月1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战略管理, 适应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更好地整合优势资源,获取竞争优势,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公司战略规划是指,在充分保障公司各业务模块经营自主性的前提 下,所做出的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第三条 本制度对公司战略规划及可持续发展管理的流程、周期与内容做出规定,是公 司开展战略规划工作的依据,股份公司和各职能模块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章 战略规划及可持续发展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战略规划及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机构包括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 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运营管理部。 第五条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以下战略规划及可持续发展的最高 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