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提高信披质量 明确收入等会计处理细则
Zheng Quan Shi Bao·2025-07-18 17:11
7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5号》(以下简称《会计类第5号》)就收 入、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等多个市场反映较为集中的会计问题予以明确,促进会计准则在资本市场 的一致有效执行。 具体来看,就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相关政府补贴的会计处理,证监会表示,企业应按照收入准则规 定,结合政府补贴政策规定、自身业务开展情况等,对未来可能获得的补贴金额进行合理估计,并考虑 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的限制,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将其确认为收入。 针对部分公司对于履约完毕且确认应收款项后,与客户重新协商减让合同对价相关会计处理存在的理解 偏差,证监会指出,公司履约完毕、确认应收款项并按规定恰当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后,再与客户约定调 减合同对价,导致已确认的应收款项余额减少的情形下,若合同对价减让与公司转让商品等具体履约活 动相关,例如因附有销售退回条款、履约瑕疵、合同标的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调减合同对价,或合 同对价减让符合行业惯例或公司以往的习惯做法,应进一步结合合同具体约定将其作为销售合同变更或 可变对价重新估计进行会计处理。若双方因履约活动之外的原因调整合同对价,且相关合同对价减让符 合债务重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