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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威数控: 纽威数控装备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纽威数控装 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有关 部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 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 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