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尔思: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及时根据上 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 务。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 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对该委员予以撤换。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拓尔思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拓尔思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