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七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线传媒")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 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调整及归属的批准与授权 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