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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管局:三三金融违反《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 处以160万港元罚款
智通财经网·2025-07-22 09:09

(a) 未索取充分资料以了解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目的及其预期性质; 智通财经APP获悉,7月22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已根据《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香港 法例第584章)(《支付条例》)完成对三三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三三金融)的调查及纪律处分程序。 香港金融管理专员认定三三金融违反《支付条例》第8Q条,未能符合其附表3第2部第6(2)(b)条的最低 准则,予以谴责并处以160万港元罚款。 此次纪律处分行动基于香港金管局调查结果作出。调查发现,2019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三 三金融未建立健全且适当的管控制度,以遵守《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储值支付工具持 牌人适用)(《指引》)的相关段落。 违规行为涉及三三金融管控制度在以下三方面存在缺失: (a) 调查结果的严重性,以及三三金融过往已有与《支付条例》相关的纪律处分记录; (b) 需向业界传递明确威慑信息,表明有效管控措施及程序在应对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方面的 重要性; (c) 三三金融在知悉香港金管局指出的缺失后已采取补救措施并加强管控制度; (d) 三三金融以合作态度解决香港金管局关注的问题。 香港金管局助理总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