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南京西路 1366 号恒隆广场二期 2805 室 电话:021-52526819 传真:021-52526089 www.cm-law.com.cn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及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博众精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就根据公司2023年实施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以下 简称"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