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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能: 浙江新能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 顾问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可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法律顾问,其职责为负责 本公司的法律、合规事务工作。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王可华先生个人履历等有关材料,未发现其有《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也未发现其有被中国证监 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况,王可华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 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简历 王可华先生,19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