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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止和杜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期检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公司内审部门应 定期核查上述资金往来情况,杜绝公司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第八条 公司应建立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长效机制;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大股 东发生侵占公司资产行为时,公司应立即依法申请司法冻结大股东持有公司的 股份。大股东如不能以现金清偿侵占公司资产的,公司应通过变现司法冻结的 -2-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股份偿还。 第九条 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定期编制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