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电工: 董事会议事规则
Zheng Quan Zhi Xing·2025-07-23 16:23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以及《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作为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股东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 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 市方案;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 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