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化工: 招商证券关于中盐化工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中盐内蒙 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化工"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中盐化工参股 公司减资之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报告。 本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重组报告书及交易各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 承诺制作。 独立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规范,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精神,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各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 基础上,对重组报告书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旨在对本次交易做出独立、客观和 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