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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这家企业1.5亿元资金回笼
Chang Jiang Ri Bao·2025-07-24 00:18

"纠纷化解了,企业发展更有信心了。"武汉一家高新企业负责人告诉长江日报记者,得 益于武汉中院法官高水平审判,公司的1.5亿元资金回笼,解决了研发资金的燃眉之急。 原来,这家高新企业与某信息公司存在长期业务往来,双方签订了多份采购合同,信息 公司是采购方,高新企业是供货方。为了保证货款按期足额支付,信息公司提出以应收账款 为货款提供质押担保。 在法律上,应收账款是一种债权,应收账款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押。 该高新企业的员工回忆,当时,这个担保方案看起来完美无缺,信息公司的产品竞争力 强,下游客户资质优,又提供了质押担保,货款支付有保障。 经再三讨论权衡,该高新企业同意了信息公司的请求,可是合作一段时间后,对方欠的 货款总额已有上亿元。 该高新企业发现,由于应收账款挂钩的基建项目时间长、变动大,导致担保也存在巨大 的不确定性。 于是,该高新企业诉至武汉中院,要求信息公司立即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并主张对信息 公司提供的应收账款账户内资金在不超过1.5亿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以将有的应收账款质押,是民法典时代的一种新型担保制度。"法官告诉记者,本案主 要有三大争议焦点:具体货款金额的认定、是否符合应收账款质押的构成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