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士创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亚士创能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回复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 于四舍五入造成。 本回复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 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问题一、关于业绩情况 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函字[2025]第 ZA347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根据贵部《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 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927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的要求,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 "本所"或"我")作为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士创能"或"公司")2024 年度 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对年报问询函中要求年报会计师说明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 查与落实,现回复如下: (2)结合市场环境、公司经营、费用 支出等情况,量化分析公司 2024 年第四季度收入下降、亏损大幅增加的具体原 因; (3)补充披露公司最近两年实际发生销售收入的经销商数量及单个经销商平 均销售金额,并按照销售规模分层披露对应的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