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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创能源: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激 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 好地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时创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等组成。 (二)基本薪酬主要考虑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权重、所需专业能力、市场 薪资行情及公司薪酬策略等因素确定,依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报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薪酬等级序列表按月发放。 (三)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目标绩效薪酬为基础,与公司经营绩效、部门绩 效及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考核结果核定。 第二章 薪酬的标准和构成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 非独立董事 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 津贴,定期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二)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执行,定期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