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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水利用规模扩大
Jing Ji Ri Bao·2025-07-24 21:57

2024年3月,国务院颁布《节约用水条例》,提出沿海地区应当积极开发利用海水资源。沿海或者海岛 淡水资源短缺地区新建、改建、扩建工业企业项目应当优先使用海水淡化水。具备条件的,可以将海水 淡化水作为市政新增供水以及应急备用水源。为此,我国沿海省市积极推进大型海水淡化工程建设和运 行,海水淡化规模持续扩大。 此后,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印发实施加强海岛海水淡化利用的政策文件,推动加快补齐海岛供 水短板。海水利用作为重要内容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加快发展节水产业的指导意 见》、自然资源部《关于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自然资源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意见》等。 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日前发布的《2024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 示,2024年,全国有海水淡化工程158个,工程规模达285.6万吨/日,比2023年增加33.3万吨/日。 海水利用主要包括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化学资源利用。 《报告》显示,2024年全国有万吨级及以上海水淡化工程61个,工程规模263万吨/日;千吨级及以上、 万吨级以下海水淡化工程48个,工程规模20万吨/日;千吨级以下海水淡化工程49个,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