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宏利基金因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被罚款7万元
Xin Lang Ji Jin·2025-07-25 03:28
根据处罚公告,宏利基金的违规行为明确指向外汇登记管理环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 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此类违规行为包含六类情形,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违规到拒绝外汇管理机关监督 检查等。其中宏利基金触犯的第(五)项"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属于中等级别的违规行为。 监管处罚背后,这家外资独资公募正经历核心人才流失与规模增长乏力的双重困境。 7月25日,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对宏利基金=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 元罚款。处罚原因指向该公司违反《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与第十七 条,具体涉及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 在监管处罚的背后,这家成立于2002年的老牌公募基金公司,正经历着更为深层的发展阵痛。 外汇管理违规,宏利基金遭罚7万元 | 【返回】 | | | --- |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汇罚〔2025〕29号 | | 选规主体名称 |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J **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