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对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肖四清、肖燕、佘婵、唐仕莲发出监管函
截至目前,你公司董事会未对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提供必要的支持,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董事 长肖四清以及董事肖燕、佘婵、唐仕莲未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负有责 任。 你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1.1条、第4.1.2条、第5.1.1条的规 定,董事长肖四清以及董事肖燕、佘婵、唐仕莲的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 条、第4.2.2条的规定。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在收到本函后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对于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予以充分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25年7月25日,深交所向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肖四清、肖燕、佘婵、唐仕莲发出监管函: 王维、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合计持有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的股份。2025年7月2日,产业投资人向你公司发出通知 函,拟自行召开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改组议案,并要求你公司披露相关股东会通知。 经查,你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