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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规定范围和名单,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