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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控智造: 万控智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该召集人为会计 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审计委员会选举产生,经全体委员过 半数通过,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审计委员会成 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