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之 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七月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内蒙华电")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 "控股股东")持有的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70%股权与北方多伦 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75.51%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 第 1 号》等文件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 "国泰海通")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2),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经向上交所申请,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