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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麦科技: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资 金往来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亦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 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 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大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 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