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线缆: 上海九州通和(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九州通和(南通)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电话:0513-82870777 传真:0513-82870777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金融广场 B 座 5 层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九州通和(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九州通和(南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通光电子 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杨弘魏律师和杨圣凤律师 (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在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 海门街道渤海路16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 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 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公司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