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晟智能: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 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 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公司为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提供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除外。 第五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第六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 视同公司提供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七条 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