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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按收入标准分梯度收取,济南出台公租房配租和使用管理办法
Qi Lu Wan Bao·2025-07-29 13:21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孟杰 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和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承租家庭租金标准一般按 建筑面积计算,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平均租金的 70%。同时,租金可按照承租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进行分梯度收取。 《管理办法》明确了申请条件和流程。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限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户型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申请 家庭具体家庭成员人数予以确定。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用人单位提 交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准。核准通过的家庭纳入摇号范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一组织摇号选房,并按规定办理合同签订、交房入住等手续。 对收取租金的标准,《管理办法》也进行了细化。承租家庭租金标准一般按建筑面积计算,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平均租金的 70%。享受城市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租金标准按使用面积计算,为0.8元/月·平方米;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的40%(含)的,租金标准按使用面积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