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后业绩承诺方仍未支付4300万元补偿款 天域生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每经记者|程雅 每经编辑|魏官红 7月29日晚,天域生物(SH603717,股价7.66元,市值22.23亿元)披露,近期,公司向青海省海西蒙古 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刘炳生向公司支付一次性现金补偿款及已预缴仲裁费。 2022年3月,天域生物与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之源")、刘炳生签订《股权战略投 资协议》,以货币资金2.1亿元增资聚之源并获得35%的股权。 但由于对方未完成业绩承诺且未能提供有效的财务凭证,天域生物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不过, 仲裁结束后,对方仍未支付业绩补偿款,因此天域生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交易对方未能完成三年业绩承诺 不过,2022年3月,天域生物更改了上述投资计划,新交易方案为公司通过增资的形式向聚之源投资2.1 亿元,以获得其35%股权。 之后,根据聚之源提供的2022年至2024年未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其报告期内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 为-1.24亿元、-1亿元、-8676.33万元,三年累计实现金额为-3.11亿元,未能实现三年累计业绩承诺。 根据《股权投资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计算方式,刘炳生应向天域生物支付补偿金额4.24亿元。 据悉,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