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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发股份: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 定,结合《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利用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不 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 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的"披露"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 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 所")。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