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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发股份: 宏发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