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发股份: 宏发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公司 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 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或 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