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旺通信: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七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三旺通信"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就《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事项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