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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发: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建议修订稿)
Zheng Quan Zhi Xing·2025-07-29 16:33

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 的能力和水平,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合称"《股票上市规则》")《中 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 门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和评估公司的风险和合规管理状况,提 出完善公司风险和合规管理的建议,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向 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超过半数。 第四条 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以上(含本数)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含本数) 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 董事会任命,负责主持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 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