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发: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7月建议修订稿)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会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 和公司股份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非执行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 勤勉义务。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公司股份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