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量钻石: 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的信息申报与披露程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其名下的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公 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前,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 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