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政编码:518038 信达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执业资格的 律师事务所,有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 及根据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发生或存在事实的调查、了解,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项下之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作如下声明: 电话(Tel.):(0755) 8826 5288 传真(Fax.):(0755) 8826 5537 网址(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5)第105号 致: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欧菲光"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本次实行 2023 年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股权激励计划""本计划""本激励计划")的专 项法律顾问。信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