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 华能国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HZD-4-DB-3-2025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 会,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其他职责,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 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委员连续 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