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旅业: 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和《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凯撒同盛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现就公司独立董事候选 人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于华忠先生、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杜群女士的履历等相关资 料,我们认为: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 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于华忠先生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