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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国际: 华能国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2025-07-29 16:32

HZD-4-DB-3-2025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的有关规 定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 程》 "),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简 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 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其他职责,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HZD-4-DB-3-2025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 ...